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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翁崇銘 - 學務 | 2023-04-19 | 點閱數: 211
一、 依據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」(以下稱本準則)暨本府111年10月27日府教學字第1110211270C號函(諒達)辦理。
二、為加強防制校園霸凌概念,遭受或知悉欺凌行為應勇於拒絕並主動反映,可利用五大通報管道:
(一) 周圍的師長朋友(導師、家長、好同學或好朋友)。
(二) 學校申訴電話(03-8851078#115)或投訴信箱(swordlord@hlc.edu.tw)。
(三) 本縣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3-8462108。
(四)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1953。
(五)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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